心之灵文学>网游竞技>强强史溟(攻) > 第二十三章
    二中的期中考卷是和各大名校一块儿联考的,史溟拿着卷子从复印店出来的时候,看着大标头那一堆学校名字,目光就只滞留在了s市一中。

    s市一中的卷子,s市一中的学校,还有s市一中的……人。

    在乎的人,连带着跟他有关的东西都变得不一样起来,他盯着一中的几个出题老师看了下,然后推着摩托,往复印店街对过的一家咖啡馆走过去。他不想承认贺子兴这个人对他造成了多么大的影响,他近些天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也试图不去想、不去回忆,他告诉自己,他们只不过是两个连吵架次数都比见面多的互看不顺眼的人,他们天生就相克。

    可惜他身边的人太少了,对他好的人,五根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只要谁猛然间要是消失了,他就特别不习惯。

    他还是忍不住去想。

    就像卖给他辽史小册子的那个老头儿,他也有时候会想起他来。

    老头儿看起来是个文化人,但他说他没上过学,他生在那个艰苦穷困的年代里,老头儿家里穷得连锅都掀不开,一家人守着一条船,捕鱼吃鱼卖鱼,肥美鲜嫩的大鱼肯定是要留来卖的,他们只能捡着小鱼小虾,全家人上下老小的都饿成皮包骨头了,根本没有闲钱供这么多孩子上学。他是老大,他和他底下的两个妹妹就把念书的机会让给了家里最小的弟弟,然后天天一身鱼腥臭味的跟着大人去卖鱼。

    他说他就喜欢送他弟弟去上学,他弟弟会把学校里讲的知识讲给他听,给他说有意思的事儿,帮他借他们班上有钱人同学的课外书,找同学借,找老师借,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他说他看书又多又杂,知道的多,也不过是活得比别人久,看得比别人多罢了。

    老头儿说,他跟他弟弟走的不是一条路,他当了生意人,他弟弟当了文化人,他很羡慕他弟弟。后来他弟弟跟他一样,年纪大了,比他走的还要早,只留给他了当年上大学时候穿过的长衫。

    弟弟的儿女和自己的儿女也都出息了,那群孩子丰满的羽翼越长越开,都四散奔向了离家最遥远的地方,他很欣慰看到下一辈的人这么,叫他别放弃,绝地都能逢生,他年纪还这么小,该有更好的未来。

    老头儿早些年去跳蚤市场的次数还很多,有时候像是专门为了等史溟,就光搬个小凳子,再拿把大蒲扇拿本书在那儿等着,后来渐渐一个月才去一次,四五个月去一次,再后来……再后来就没再见过了。

    史溟想起那老头儿干糙的白发和胡子,还有他脸上麻点一样的老年斑和沟壑纵横的皱纹,那双越来越干涸的双眼也是一天比一天浑浊,他知道老头儿是没了。

    他从前跟老头儿许诺过,他说等他十八岁成了年,有了驾照,就骑着摩托带着他去找他的儿子和女儿,他一定要让他见他们一面,他知道老头儿喜欢跟他聊天,是因为很孤独,和他一样的孤独。老头儿只是仰头笑笑,说他的儿女都在国外,他的摩托到不了那里。

    他最终还是提前买了摩托,在确定老头儿死的那天,他什么护具都没戴,就这么孑然一身的骑着摩托疯驰在大路上,道边上的人纷纷侧目,低声骂着他,他全听不见。他穿过泥路遍地的山林,越过荆棘无数的灌丛,他飞驰过耸天而立横亘在大江上的钢梁吊桥,他顶风急绕着盘山公路,烈烈风声作响,摩托车声震隆隆,他逆山而行,闭着眼睛,冲着前路放声大喊……

    可惜他虽然满身血痕累累,却依旧没有死成。他把车停在山顶上,静默着,盯着天边无尽赤红的晚霞,站了很久。

    史溟手底下的笔刷刷的答着题。他的字很好看,是模仿着老头儿的毛笔字写的,但也有他自己的风格,端稳大气又暗藏波涛,字形是一把锋锐冷硬的刀,字魂是一簇桀骜狂放的火,他握笔稳落笔刚,写字就像是在纵火,灼灼燃烧着行行字迹的一笔一画。

    他很想念老头儿。

    他现在也很想……很想……那个像小太阳一样的人。

    不行,他不能想,史溟瞥了眼手机闹铃,还有二十多分钟才到时间,不过他已经做完了,现在就剩一套数学了。

    数学,他答应老周了,他得好好做。

    所以他不能想贺子兴,他得想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