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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四大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
2005年11月29日 00:00 | 作者: | 阅读688 次 | 字体: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刘羊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28日表示,为保障“两节”期间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将从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华福周28日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说,一是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是要切实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要求地方尽快将本地区的建筑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等其他使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中有过欠薪记录的企业纳入工资支付监控范围,及时监控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要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作用,及时支付或垫付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对恶意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要降低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惩戒违法企业。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求地方在招用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等企业以醒目的方式竖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在社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口号。

四是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处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对于败诉的进城务工人员,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仲裁费用。

华福周透露,清欠的工作目标是:以建设领域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加工企业为重点,着力解决当期拖欠,基本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在明年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完)


| 最后更新:2005年11月29日 09:08 |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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