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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受伤司机不管 见死不救赔偿五千
2006年01月22日 00:00 | 作者: | 阅读1105 次 | 字体:

时间:05-15 09:12 作者: 慈延年 李立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眼见乘客受伤却不施救助的客运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金某,被乘客亲属告上法庭,江苏省徐州市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

2002年2月27日下午6时许,原告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村民武某乘坐被告金某驾驶的客运三轮摩托车前往该镇瞿家村。当该车行至一路口时,武某下车问路,横穿马路时,被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撞倒,肇事车逃逸。武某受伤后,金某既未进行抢救,也没有报警,反而驾车回家。事故发生约半小时后,交警接到过路群众报案赶到事故现场时,武某已经死亡,而金某在晚上8时许才向公安机关报案。2002年6月5日,武某的父亲以金某未将武某安全送到目的地为由诉至徐州市法院,要求金某赔偿其各种损失计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父亲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金某在武某被撞以后,既没有进行抢救,也没有立即报案,其行为与武某死亡及肇事车辆逃逸结果的发生有一定关系。基于金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不当行为,法院判决金某补偿武某亲属人民币5000元。





| 最后更新:2006年01月22日 17:22 |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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