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服务 > 律师资讯
推荐文档
  我们对北京律协“严正...  
  顺应历史潮流 实现律...  
  乌鲁木齐司考2832人通...  
  律师谣  
  关于撤销律师协会现行...  
  徐州市注册律师事务所...  
  杨立新徐州讲授合同法...  
  徐州律师就法院送达和...  
  我市孙健律师被评为“...  
  对发改委将开展律师服...  
  
 
热门文档
  徐州市注册律师事务所...  
  徐州市律师队伍集中教...  
  新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徐州市部分基层法院应...  
  我市法院应当立即停止...  
  我市今起清理整顿法律...  
  对发改委将开展律师服...  
  徐州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徐州一家律师事务所不...  
  徐州律师就法院送达和...  
  
 
相关文档
  
 
我们对北京律协“严正声明”的回应(转载)
2008年09月07日 13:20 | 作者: | 阅读239 次 | 字体:

我们对北京律协“严正声明”的回应(转载)

文章源自:www.gongmeng.cn

2008年9月5日,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声明说,“近日少数律师联合签名,在网上发布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呼吁书中打着推动民主的幌子,直接质疑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合法地位。”“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我们就是联合签名发布《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的律师。除了发布该呼吁书之外,我们还通过手机短信、寄信等方式呼吁广大律师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即将到来的律师代表选举。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很清楚,就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行使权利,防止律协选举被操纵,防止律协变成特殊利益集团,选出真正代表律师权益的律师代表,选出真正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律师协会。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组织,由律师选举产生,当然受律师监督。律协属于全体律师,作为律协成员,我们有责任关心律协,积极参与选举律协,我们所有的行为和言论都是在推动律师协会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是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做的,是合法的、正当的。

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北京律协把自己当成独立于全体律师之外的机构,完全颠倒了主仆关系,面对部分律师要求积极参选律师协会,不但不积极支持,反而发布如此言辞激烈危言耸听的声明。把律师们要求降低不合理的会费,说成“煽动性言论”;把律师们要求直接选举律协、律师代表和会长,说成“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把律师们通过手机、网络合法传播律师们的声音讨论酝酿候选人,说成“私自串联”;把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支持和呼吁,说成“不明真相”被“拉拢”;把律师选民自主、合法发表言论批评自己的监督对象以及呼吁民主选举律协,说成 “非法”;把部分律师积极推动律协依法民主自治的公民参与行为,说成“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我们对于北京律协在国家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21世纪的今天发布如此强烈文革色彩的声明深感惋惜和痛心。

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推动民主法治进程,追求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全体国民也是执政党的奋斗目标,我们作为律师积极推动自己所在的行业协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恰恰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这不是北京律协所说的否定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而是以实际行动拥护和实践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今年秋季北京即将进行律协换届选举,我们呼吁每一位北京律师都珍惜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律师代表选举。我们同时也希望,作为律师自律组织,北京律协依法摆正自己的位置,针对部分律师要求直选律协、减收会费和积极参与律师代表选举,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热情支持律师们的参与,推动北京律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最后,鉴于“严正声明”全篇对我们的合法行为进行诽谤和威胁,我们强烈要求参与制作、发布这份“严正声明”的人员公开赔礼道歉。我们视情况将对其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律协会员,我们有权要求并重申:     
    1、北京律协本次换届的直选和民主选举,应该在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全体北京律师共同组织和参与。(本条意见在呼吁书中已经强调)     
    2、对北京律协的律师代表和会长实行直选,从本次律协换届开始。     
    3、为保障实现全体律师的选举权利,以及对北京律师协会工作的有效监督,《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名称可以另定)应由全体律师投票,1/2以上通过。     
    4、制定北京律师协会章程,征求全体律师意见。     
    5、会员年度会费依法进行适当调整,最少降低50%以上。     
    6、立即审计并公布历年的会费收支情况,立即公布律协购买的办公楼的决策和收支情况。     
    7、立即取消在京执业的外地户口律师执业证号前标注的歧视性符号“W” ,并向这些律师道歉。     
    参与《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签名的北京律师     
    2008年9月6日


| 最后更新:2008年09月07日 13:20 | 打印 | 关闭
 

徐州律师网&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7楼701-703 室 邮编:221000

联系我们(E-mail&MSN):sj@xzlsw.com 13033536506 0516-83903799 本站总编:孙健律师 QQ孙健律师

苏ICP备05002749号 技术支持:慧星网络科技 管理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