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波律师,本所房地产部律师,法律学士学位,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在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之前,曾先后在司法机关及大型国有公司法务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很多刑事、民商事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比较典型的案例有:荷泽陈某抢劫案,二审辩护成功,由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福建泉州某针织公司与威海某进出口公司数百万元货款担保纠纷案,胜诉并将全部货款执行成功;青岛某韩商企业建筑承包纠纷案,二审在省高院调解成功,使委托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数千万元标的工程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在多年的法律职业工作中,该律师勤于钻研,并善于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为己任,责任感强。同时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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