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011-2001)
• 1 总则 •
• 2 术语和符号... •
• 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
•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
•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
• 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
•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 •
•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
• 9 单层工业厂房... •
• 10 单层空旷房屋... •
• 11 土、木、石结构房屋... •
• 12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
• 13 非结构构件... •
• 附录 A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
• 附录 B 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
• 附录 C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
• 附录 D 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截面抗震验算... •
• 附录 E 转换层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
• 附录 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
• 附录 G 多层钢结构厂房抗震设计要求 •
• 附录 H 单层厂房横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
• 附录 J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纵向抗震验算... •
• 附录 K 单层砖柱厂房纵向抗震计算的修正刚度法 •
• 附录 L 隔震设计简化计算和砌体结构隔震措施... •
•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 条文说明...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1-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1] 156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 199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 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11-2001,自 2002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中,1.0.2、1.0.4、3.1.1、3.1.3 3.3.1、3.3.2、3.4.1、3.5.2、3.7.1、3.8.1、3.9.1、3.9.2、4.1.6、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5、 5.4.1、5.4.2、6.1.2、6.3.3、6.3.8、6.4.3、7.1.2、7.1.5、7.1.8、7..4、7.2.7、7.3.1、7.3.3、7.3.5、7.4.1、7.4.4、7.5.3、7.5.4、8.1.3、8.3.1、8.3.6、8.4.2、8.5.1、10.1.3、10.2.5、10.3.3、12.1.2、12.1.5、12.2.1、12.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 1 号)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 1 月 10 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1997]建标第 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和部分试验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 13 章 11 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调整了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提出了按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进行抗震设计的要求,将原规范的设计近、远震改为设计特征周期分区;修改了建筑场地划分、液化判别、地震影响系数和扭转效应计算的规定;增补了不规则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结构抗震分析、楼层地震剪力控制和抗震变形验算的要求;改进了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底部框架房屋的抗震措施;增加了有关发震断裂、桩基、混凝土筒体结构、钢结构房屋、配筋砌块房屋、非结构等抗震设计的内容以及房屋隔震、消能减震设计的规定。还取消了有关单排柱内框架房屋、中型砌块房屋及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规定。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具体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邮编:100013,E-mail:ieecabr@public3.bta.net.cn)。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新疆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华中理工大学、重庆建筑大学、云南工业大学、华南建设学院(西院)
主要起草人:徐正忠、王亚勇(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迪民 王彦深 王骏孙 韦承基 叶燎原 刘惠珊
吕西林 孙平善 李国强 吴明舜 苏经宇 张前国
陈 健 陈富生 沙 安 欧进萍 周炳章 周锡元
周雍年 周福霖 胡庆昌 袁金西 秦 权 高小旺
容柏生 唐家祥 徐 建 徐永基 钱稼茹 龚思礼
董津城 赖 明 傅学怡 蔡益燕 樊小卿 潘凯云
戴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