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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中央领导子女诈骗 一审获刑七年
2007年09月12日 10:00 | 作者: | 阅读803 次 | 字体:

假冒中央领导子女诈骗 一审获刑七年

加入时间:2007-09-05


本网徐州讯:9月4日,江苏省沛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叶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赃款人民币1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2004年7月份,被告人张叶采用先自称中央领导人的私生女,然后冒用北京秘书处某领导给受害人打电话的方式骗取了沛县大屯镇某厂厂长邵某及其妻子朱某的信任。2005年1月,被告张叶以能利用其所谓的中央领导人父亲的关系,帮助邵某提拔官职、购买煤田,骗取其人民币100000元。所得赃款被其使用,后经受害人多次催要,被告人张叶拒不返还钱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章出处:沛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帅


| 最后更新:2007年09月12日 10:00 |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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