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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改制员工无辜被解雇
2007年04月23日 21:19 | 作者: | 阅读741 次 | 字体:

自来水公司改制员工无辜被解雇 云龙法院成功调解33件劳动争议案件

作者:孟卫东 发布时间:2007-03-29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受理的33件劳动争议案件,经法官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全部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避免了职工的信访和集访。

该院受理的33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原徐州市自来水公司与其下属的公司徐州供水工程公司、徐州康宏供水有限公司、徐州普饵纯净水有限公司。2000年前后,原徐州市自来水公司安排了职工的子女到其下属的各公司工作,当时的工资待遇为每月300元,低于同期本市最低工资并且未交纳各种保险。2005年5月徐州市自来水公司改制,原自来水公司及下属单位均以清退临时用工人员为由解除与上述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并未书面通知劳动者。后上述各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500元,并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了劳动者2005年1月至4月期间的工资差额。双方遂发生争议。  

案件起诉后,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这类案件虽然目前只起诉了33件,但是类似的情况还有数百人,如果处理不好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针对双方对立情绪都比较大的情况,法官通过分别对企业和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帮助当事人正确分析诉讼前景和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庭长与承办法官亲自到企业找其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委和工会,多方位、多人次地做调解工作,逐步缩小、趋同双方的分歧,最后双方终于相互取得了谅解,案件圆满调解结束。

案件结束后,该院又做好诉讼外的延伸工作,建议该单位对其他类似情况的人员参照上述劳动者的标准对待和处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了新的集团诉讼的发生。


| 最后更新:2007年04月23日 21:19 |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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