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侵犯财产罪 > 典型案例
推荐文档
  
 
热门文档
  假冒中央领导子女诈骗...  
  谎称租车骗司机麻醉抢...  
  面包车内藏猫腻 盗窃...  
  徐州泉山法院审结首例...  
  只因妻跟人行骗私奔 ...  
  “电耗子”省钱不成被...  
  花季少年做劫匪 发财...  
  公安错抓错押三年 法...  
  QQ号码不属刑法保护之...  
  梦想博彩中大奖 挪钱...  
  
 
相关文档
  
 
丰县一公司会计因侵占出口退税款被判刑9年
2007年03月29日 10:11 | 作者: | 阅读418 次 | 字体:

丰县一公司会计因侵占出口退税款被判刑9年 

加入时间:2007-03-28


本网徐州讯:3月26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潘文武犯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侵占的赃款予以追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潘文武系山东阳谷县人,原徐州永一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会计。 2004年4月至2005年6月间,被告人潘文武在担任徐州永一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会计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公司申办的出口退税款50余万元占为己有。所得脏款其中有26万元购买房屋,7万元借给朋友外,其余17万元被其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文武身为公司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丰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邵海林 朱从新


| 最后更新:2007年03月29日 10:11 | 打印 | 关闭
 

徐州律师网&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7楼701-703 室 邮编:221000

联系我们(E-mail&MSN):sj@xzlsw.com 13033536506 0516-83903799 本站总编:孙健律师 QQ孙健律师

苏ICP备05002749号 技术支持:慧星网络科技 管理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