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活动的通知
2007-1-15 徐委发 〔2006〕 49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市级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主旨,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治理机关“中梗阻”问题为突破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问题,着力解决机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党政机关效能和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关依法行政行为,严格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深入开展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专项活动,推动机关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建设小康徐州、实力徐州、和谐徐州,率先在苏北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高效运转的机关
1.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机关运行的快速反应机制。对下级呈送的请示、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设置“急办文件夹”,落实专人跟办,确保上级重要指示、领导同志批示和基层急办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等以最快速度传递到市领导和相关工作部门迅即办理、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特大事件在按程序上报的同时,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快报等方式直报市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市各综合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行业主管部门都要严格建立和完善值班机构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快速反应机制运行通畅、高效。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推进工作,规范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政务上网”工程,提高办事效率。
3.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岗位责任制、AB角岗位工作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
4.着重解决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时限过长等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进驻中心项目的入驻率和办结率。
(二)建设依法行政的机关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行为。
2.加大行政处罚专项整治力度。集中治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实施检查、收费、处罚等行为的单位,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的程序,决不允许以执法、抽检等为由变相收费、罚款,决不允许将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商会、中介机构名义收取。在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公布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及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凡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在全面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的基础上,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要针对不同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的执法责任的种类和内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承担责任的方式。
4.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须经同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审查确认后公示。凡是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设勤政廉洁的机关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保持清正廉洁。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收受服务对象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福利标准。
2.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坚决纠正规避招标、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挂靠等问题。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严禁以其他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企事业单位改制相关资产处置要按规定实施,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规范透明,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3.实行中层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科)室工作满10年的,必须进行内部岗位轮换。特别是负责人事、计财、物资管理和牌、证、照核发及项目、经费审批、招投标等重要岗位工作满5年的,一律实行轮岗交流。
4.开展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导办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方式,严禁以部门规章设置门槛,严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做到“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零障碍”入驻。
三、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大致分为宣传发动、专项治理、作风建设、集中服务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1.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整个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创建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为人民、促发展的本领。
3.制定并落实宣传报道计划,开通“行政效能监督台”栏目,落实专门报道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由市委宣传部、徐州日报社负责。
(二)专项治理阶段(11月1日—11月28日)
着重针对机关单位中存在的“中梗阻”和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1.市法制办公布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单位名单以及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分别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公布。其他有关行政执法依据的具体信息,都要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公布。
2.进一步纠正部门、单位多头设立银行账户的违规行为。徐州银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年内要组织一次大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除撤消账号外,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部门、单位违规处罚所得一律没收上缴国库。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负责。
4.选择1000家企业定向发放服务事项征询表。梳理企业提出的服务需求。发放违规处罚情 况统计表,就“乱罚款”行为进行调查了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由市作风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负责。
5.完善投诉处理运行机制。强化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增配专门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对执法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服务诚信、执法行为等方面的投诉。健全投诉工作机制,加大投诉件的查办、督办和联办力度。由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
(三)作风建设阶段(11月29日至12月10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认真查找问题。查找的内容包括:本单位(个人)存在什么问题,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采取什么措施加以纠正。
2.紧紧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将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3.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AB角岗位工作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落实机关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工作运行通畅、高效。各单位要设置“急办文件夹”,明确专人负责。市各综合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值班机构和值班制度。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编制职权流程图和政务流程图,向社会公布职 权项目及审批事项、公开范围等。
(四)集中服务阶段(12月11日至年底)
集中开展为基层服务月活动。
1.市四套班子领导同志各选择1—2家企业开展服务调研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深入基层、群众征求意见,确定在年底前计划为基层群众办几件实事,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集中会办解决城市建设的遗留问题、未执结涉府案件和企业重大投诉问题。
4.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小结。市作风办要做好整个活动的总结,并筹备召开总结大会。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项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徐鸣同志任第一组长,曹新平同志任组长,陈美行同志、李荣启同志任副组长,负责领导整个创建工作。市作风办负责组织实施。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活动。
(二)严格评议考核。这次评议考核重点是对市法制办确认的市级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名单近将见《徐州日报》)进行评议考核,采取由服务对象进行评判的方式进行,评出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的“不满意处室”,所在部门和单位要在徐州日报开辟的“行政效能监督台”栏目中公布其整改方案,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注重培养先进典型。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加以推广,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作风办、市监察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机关作风建设、支持机关作风建设、参与机关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