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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为弟“牵红线” 换来刑期五年半
2006年12月19日 00:00 | 作者: | 阅读415 次 | 字体:

哥哥为弟“牵红线” 换来刑期五年半

2006-12-19


本网徐州讯:心急的哥哥李某为弟弟早日成家,便为弟弟牵红线,却换来刑期五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05年1月,李某到贵州省安龙县一村上,以12600元将女青年王某买回家给其弟弟为“妻”,回家后发现王某精神异常,李某又找到新沂市一镇村民邓某为“媒”,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将王某卖给新沂市一镇的高某(另案处理)为“妻”,当场交款10000元,余款打了欠条。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被害人王某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新沂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洁


| 最后更新:2006年12月19日 00:00 |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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