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站 南京站 上海站 北京站 济南站 杭州站 天津站 广州站 福州站 成都站 贵阳站 镇江站 常州站 无锡站 苏州站 宿迁站 盐城站 扬州站 潍坊站 洛阳站 台州站 柳州站 遂宁站 太仓站 常熟站 江阴站 深圳站 泉州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中律师 > 法检资讯
推荐文档
  甘苦我心知——记云龙...  
  二十二年无错案的背后...  
  公平正义我所求-记铜...  
  甘做绿叶无私奉献―记...  
  情系普法无怨无悔--记...  
  历经周折解民难,一身...  
  
 
热门文档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慧心铸公平―记徐州中...  
  李开勇 徐州市检察院...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  
  省高院出台《全省法院...  
  徐州中院副院长曹建平...  
  徐州市首届“十佳女检...  
  推进法制徐州建设 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  
  历经周折解民难,一身...  
  
 
相关文档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烟草局联合下发《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6年11月13日 16:36 | 作者: | 阅读503 次 | 字体: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烟草局联合下发《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加入时间:2006-11-07

 

本网讯:为依法惩治违反烟草专卖管理的犯罪行为,大力推动江苏省打假打私工作向纵深发展。经多次研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烟草局于近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根据刑法、刑诉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就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关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二是关于窝藏、转移非法制售的烟草专卖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三是关于涉烟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问题;四是多次实施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行为的数额累计问题;五是关于暴力抗法行为的定罪处罚问题;六是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问题;七是关于已经立案侦查的涉烟犯罪案件先行处理问题;八是关于烟草专卖品的范围。

为加大对违反烟草专卖管理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共同促进我省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除了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烟草局联合制定下发上述《意见》外,省法院今年还对江阴市周忠林等人销售假烟案、常州市黄琴华销售假烟案、徐州市黄伊鸿等人销售假烟案、泰兴市蔡世洪销售假烟案、淮安市蒋??等人销售假烟案以及淮阴区赵阵平等人非法制售烟用丙纤丝束案等六件大要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文章作者:叶巍


| 最后更新:2006年11月13日 16:36 | 打印 | 关闭
 

新中律师网Build By新中律师网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75号滨建大厦四楼东 邮编:214434

联系我们:sj@xzlsw.com    本站法律顾问:孙健律师 QQ孙健律师

苏ICP备05002749号 技术支持:慧星网络科技 管理面板 更多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