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为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做好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使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能紧密配合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计划和科技出版发展规划,特制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的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缓解科技学术著作出版难,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出版工作在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二、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国,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科技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对自然现象或事物经过科学考察(含社会调查)或实验,进行深入研究而系统论述的著作,是高层次科技出版物,优秀的和重要的科技学术著作,是创造性科学劳动的结晶,在现代科技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对推动科学研究、加速科技进步、实现科技突破和培养人才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科学技术体系划分的三个层次(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各自研究的对象和目标,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1.学术专著,即作者(或所在单位)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即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即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用于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1.译著、论文集;2.科普读物;3.教科书、工具书。
三、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近期重点资助项目
科技出版事业既是出版事业的一部分,又是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要按照党的出版方针,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和"九五"科技发展计划,以及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为实施科教兴国战备服务。考虑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有限资助能力,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近期重点资助项目是:(凡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同时因专业性强、印数少、发行量有限、出版经费困难又未获得其他基金资助者撰写的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各自学科领域的创新成果。
2.跨世纪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在各自学科领域的创新成果。
3.对培养、造就跨世纪人才具有重要作用的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4.生命科学、信息科学、能源科学和环境科学,以及围绕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等各领域探索性和基础性研究成果。
5."八五"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6.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攀登计划名主要科技计划中重要课题的成果。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期有突破性进展的成果。
8.国家"九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中的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9.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能够取得明显效益的其他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近期内重点资助两院院士、跨世纪中青年科学带头人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撰著的科技学术著作。